为切实加强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内教办发〔2024〕7号)和《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政府系统紧急信息办理工作的通知》(阿署办发〔2024〕3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一步修定本制度。
一、信息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局性。紧紧围绕学院党委、行政中心工作,切实增强信息服务的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对策性,坚持准确高效,客观真实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加快信息处理报送速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二)坚持真实性。信息要反映真实情况,数据要真实准确。各部门领导同志和信息员要严把信息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精准开展信息鉴别筛选和分析研判,切实报送领导关心的重点工作、工作实践中的难点、师生关切的热点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加强总结提炼、归纳综合和补充完善,确保报送的信息主题鲜明、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文字精炼,防止报送“粗、平、浅”信息和滞后信息、不准确信息、重复信息及一般化信息。
(三)坚持时效性。日常信息要及时报送,不得选用滞后信息、不准确信息;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口头报送,并跟进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上报续报、终报信息。
(四)坚持规范性。信息应主题鲜明、文字精炼、逻辑严谨、要素齐全。根据内容设置一、二级标题,印发的文件、开展的工作需注明具体时间,避免出现“近日、日前”等含糊表述;引用的数据需注明截至时间,引用的文献需注明出处。专家咨询建议类信息需注明主笔人-单位-联系方式。要落实信息逐级审核把关制度,重要信息由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审签。要加强保密审核,严防失泄密。
二、信息审核
各办处部系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信息工作机构或配强信息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日常信息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约稿、问题建议、情况反映、重点工作进展等综合信息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送。
三、重大紧急信息报送
涉事部门要严格落实紧急信息“属地首报、主管主报、涉事均报”责任,坚持第一时间报告原则,发生重特大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报信息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口头向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初步情况,部门负责人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学院分管领导向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报告;(详见附件1)重特大紧急、突发事件发生40分钟内,党政办公室要按照学院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电话口头报盟委行署总值班室和自治区教育厅、盟教体局,1小时内报送书面首报信息,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报送紧急信息过程要遵循“首报事件、快报事实、续报详情”原则,保证信息内容客观、简明、准确。续报信息要做到全面准确,对首报信息进行补充修正,要连续滚动报告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后果、采取的措施及处置情况等。终报信息是指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的总结性报告,包括事件概况、性质认定、处置情况、经验教训、整改措施等情况。重大紧急信息要确保及时准确完整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确保学院党委、行政及时掌握学院突发重大紧急情况,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虚报和越级上报。
四、信息考评
各部门信息务必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对各部门信息报送、信息约稿、信息采用等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将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对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信息考评工作采取量化计分方式,各部门每年报送综合类信息不少于12条(各部门一般性会议、学习、活动类信息不计入12条;综合类信息是指围绕学院党委、行政中心工作,报送具体意见建议、问题情况反映、重点工作进展、工作经验总结、工作典型案例、受上级部门表彰奖励或参加各级各类赛事评比活动获奖情况的信息),约稿类信息及时按要求报送。各部门信息经上级职能部门、党政办公室或其他渠道上报后,被盟委行署、自治区教育厅或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采用的,在年度考核时,视具体情况进行加分。对瞒报、漏报、迟报、错报、未按规定程序报送重大紧急信息,贻误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