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协议)用印审批表
年 月 日
用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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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及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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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事由 (事项属性) |
○合同用印 ○校企(地)合作 ○科研课题 ○教改项目 ○其他 |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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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元 |
合同类型 |
£纵向科研项目产生的合同 |
□横向科研项目产生的合同 |
□部门日常采购类合同 |
□其他类 |
签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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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印章 |
是□ |
使用印章份数 |
份 |
院行政印章 |
否□ |
合同类型 |
一般合同□ |
是否为示范文本 |
是□ |
重大合同□ |
否□ |
其他印章 证件及份数 |
院党委书记签名章 |
份 |
院长签名章 |
份 |
法人证书复印件 |
份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份 |
法律顾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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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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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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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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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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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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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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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材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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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用印部门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填写《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协议)用印审批表》申请用印。以学院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担保书等,填写《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协议)用印审批表》,并征得学院法律顾问(李克福律师,联系电话:13804739107)意见后,经院长签发用印;重大合同或事项须提前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院领导请示汇报,分管院领导向院党委书记或院长请示汇报,并征得同意后申请用印;重大合同、非示范文本合同须向法律顾问申请合法性审查。